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19-01-29 15:34:35   作者:所办公室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140   [打印]

根据2018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4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蔡眼蔬菜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东莞市大朗戴玉涛肉禽档销售的鸡肉和鸭肉,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陈树锦销售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新兴县新城镇伍炳炽蔬菜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李剑强光鸡档销售的来自南沙家禽批发市场待宰点的鸡和鸭,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吕华俭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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