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食品安全温馨提示(食品储存篇)

发布时间:2019-01-23 09:17:33   作者:所办公室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305   [打印]

春节期间,家家户户都会大量采购食品。元旦春节假期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储存要注意以下问题:

科学储存食物。食品储存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隔餐食品要彻底煮透。在外购买的熟食或外出就餐时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及时清理已经变质的食品,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后方可再食用。

冰箱不是“保险箱”。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较好,不得超过10天。冷藏食品加工制作前应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煮透后再食用。

谷类发酵制品(如发酵玉米面、糯玉米汤圆粉、玉米淀粉、发酵糯小米、吊浆粑、糍粑、醋凉粉、湿米粉等)、变质银耳和木耳、薯类制品(如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等)等食品容易被环境中的椰酵假单胞菌污染,贮存不当或贮存时间过长,容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加热食用后仍可能引起食物中毒,一般应在购买当天食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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