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九批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30 09:20:39   作者: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136   [打印]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广东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对生产白蕉海鲈、南雄板鸭、始兴石斛、九仙桃、黄圃腊味、肇庆裹蒸、清远鸡、新兴排米粉等8个产品的12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进行审核,初步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电话:020-38835550

  传真:020-38835429

  电子邮件:gdsjj_liujinhua@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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