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

发布时间:2021-04-15 12:29:17   作者: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135   [打印]

2021年第75号

  根据2021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2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加糖炼乳(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其他指标问题

  (一)中山市黄圃镇奕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珠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调和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广州市黄埔区尹珍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布袋锅巴(经典原味)和布袋锅巴(川香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两批次产品不是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8.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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