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1-04-15 12:18:28   作者: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224   [打印]

 2021年第32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2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47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珠海市斗门区凤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月湾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东莞市九洞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莞韵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东莞市九洞山泉水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1日和2020年10月22日生产的百宝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潮州市潮安区百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泥香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五)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金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土豆膨化食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六)广州市白云区同德亿喜餐饮店销售的餐饮具盒、长方形碟(大)、长方形碟(小)和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中山市振攸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东真鲜生连锁有限公司东区菜篮子分店销售的毛蟹(淡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中山市东区练金海水产档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中山市坦洲镇德标水产档销售的青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中山市振攸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马铃薯,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东莞市东城阳记水产店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东莞市东城荣记水产档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惠州市惠城区兴盛隆海鲜水产店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刘建波海鲜档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澄海分公司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东莞市道滘焕记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生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香小馒头(小麦粉馒头)、荷花卷和奶香馒头(小麦粉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深圳市龙岗区圳达食品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濠江区广澳顺兴水产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赛马牌鱼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5 .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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