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检验所2021年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3 15:31:21   作者:   来源:省食检所办公室   浏览次数: 4489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将2021年确定为“人才队伍建设年”现因人员流动及2021年抽检工作开展的需要,招聘10人具体招聘需求如下:

一、招聘需求

岗位及数量:抽样员2人

1.专业要求专业不限,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工作经验要求:有从事长期出差工作、食品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岗位技能要求:掌握基本电脑操作技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

岗位及数量:检验员8人

1.专业要求食品、化学、药物分析和质量安全等相关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工作经验要求:有从事食品检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食品安全领域检测工作,具有食品抽检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岗位技能要求:掌握化学分析仪器操作技能,主要包括液相色谱、气相色谱、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等;熟悉食品相关理化项目检测分析,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污染物、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营养/功效成分等领域相关项目。

二、人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存在检验过程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单位门户网站、人才市场网站、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登记、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进行初次资格审查,组织笔试,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gdifi_bgs@gd.gov.cn,邮件以“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命名。

(三)组织面试

结合报名资格条件和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条件和面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根据面试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四)组织考察

采取阅人事档案、背调等形式,对确定初步人选的现实表现、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确定入职人选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定人选提交所党委审定,确定拟招聘人选并报集团备案。

(六)签订劳动合同

备案通过的拟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资福利

1.根据拟聘用人员资历、业绩和岗位确定薪酬待遇等级,提供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按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带薪年休假等全方位福利

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广东省食品检验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小姐,020-3631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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