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过眼神,这20批次食品都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8-12-05 09:27:40   作者:所办公室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409   [打印]

确认过眼神,这20批次食品都不合格!


又双叒叕有一批食品被抽检出

快来看看你中招了没有

麦片

饼干

小米锅巴

……

全都榜上有名


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共356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6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方便食品38批次,不合格8批次;饼干53批次,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6批次,不合格4批次;蔬菜制品47批次,不合格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3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26批次,不合格2批次;糖果制品86批次,豆制品7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6401.webp.jpg


方便食品不合格8批次

6402.webp.jpg

1.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鸿州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正台南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生产、规格为1.08千克/瓶的正台南澳洲燕麦片,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鲜当家连锁超市(汕头)有限公司金园分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金意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5日生产、规格为718克/罐的红豆薏米枸杞燕麦片,菌落总数检出值、霉菌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深圳市合创投资有限公司联诚购物广场沙三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天德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0日生产、规格为508克(17包)/袋的奶粉加钙营养燕麦片,大肠菌群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益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日生产、规格为408克(10小包)/袋的绿豆爽(红枣),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益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日生产、规格为408克(10小包)/袋的绿豆爽(冰糖银耳),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梅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五华奥园广场店销售的标示为平远县曹字仙人粄食品厂2018年6月8日生产、规格为(60克×5小包)/袋的仙人粄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梅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五华奥园广场店销售的标示为平远县曹字仙人粄食品厂2018年6月14日生产、规格为(12克×10小包)/袋的仙人粄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五华县河东镇大众乐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示为平远县曹字仙人粄食品厂2018年4月27日生产、规格为(12克×10小包)/袋的仙人粄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饼干不合格1批次

6403.webp.jpg

1.广州市南沙区仁燕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石碣景峰食品厂2018年5月29日生产、规格为300克/袋的鸡蛋仔(原味),霉菌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6批次

6404.webp.jpg

1.广州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真香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7月21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蓝锅巴,大肠菌群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鹤山市沙坪祥泰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琥珀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0日生产、规格为25克/袋的小米锅巴膨化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张湘鑫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揭西县泓润食品厂2018年7月1日生产、规格为160克/袋的酒鬼锅巴,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东莞市长安长隆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东阳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1日生产、规格为35g/袋的虾仔面(花色型膨化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蔬菜制品不合格3批次

6405.webp.jpg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超市阳江东汇城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海阔食品厂2018年7月21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潮州酸菜(盐水渍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吴川市港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瑞兴食品厂2018年6月28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汕头精选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廉江市爱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省湛江市金益食品厂2018年6月1日生产、规格为150克/瓶的野山椒(腌渍野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

6406.webp.jpg

1.东莞市大岭山广聚源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2日生产、规格为203克/袋的奶油味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嘉裕太阳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惠州如水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7日生产、规格为138克/瓶的鱼皮花生(裹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6407.webp.jpg

1.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凤凰城广场分公司2018年8月27日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含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金汇百货商场2018年8月30日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含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整改措施

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6408.webp.jpg


相关附件:

头条新闻